留意到,上海金融法院公布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五【鉅派投資】:私募基金準備透過通道投借殼上市的公司股權,過程中底層資產被挪用(刑事),之后基金層面“投資者”起訴“管理人”以及“代銷人”,要求解除合同返還投資。被告抗辯基金未到期清算,損失未定,系因他人詐騙異致,難以避免,無因果關系,應駁回起訴……法院最終判:管理人“賠償”全部損失,代銷人承擔連帶責任。 總結: 1、管理人在“募、投、管”三階段均有不同程度過錯,尤其沒有發現偽造銀行流水的細節(曾有當事人給我看過證據,驚嘆形式上真是仿真,但是章不是那個章,細看還是比較明顯,可以理解被騙的過程),輕信說辭,錯就是錯。 2、原告訴請“合同解除返還”,法院最終以“賠償損失”判決,沒問題,因為沒有超出“訴之聲明”范圍,法院有權根據查明的法律關系,選擇適當的判決基礎,這也提醒原告選擇何種之訴的重要性,幸好法院為避免重復訴訟,減輕訟累而作出相對公正的判決。 3、基金雖然未清算,但明知難追(犯罪嫌疑人已出逃日本),可以視為損失固定,基金清算結果是“重要依據”但不是“唯一依據”,本案例改變傳統立場,承認例外情形,加大保護投資者力度。 4、參與代銷的關聯方,法院認定本質上就是委托代理法律關系,被代理人和代理人違法違規的,根據當時的民法總則規定連帶賠償。
一:私募基金借通道
私募機構可以自主發行私募基金,但是有些出資方為了防范私募的道德風險,偏向于讓私募作為投資顧問角色參與,比如通過信托計劃或者基金專戶的形式私募目的就是逃避監管,公開發行就要申批,通過申批發行那就叫公募了.私募不受法律保護的.不適合我們中小投資都.有些陽光私募可以依賴但門檻很高.
二:私募基金通道合法嗎
私募基金本身所規定的、所定義的是一種錢的募集方式,是通過向特定的少數人來募集資金這樣一種方式,而我們平常所講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所描述的是把錢募集來了以后它的投向、資金的運用方向,第一級是募集的方式,第二級是投資的方向,第三級是投資的風格。比如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其中有一種投資風格比較激進的就是對沖基金,所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涵蓋著對沖基金,但不一定所有的證券投資基金都是對沖基金。根據它的投向,股權投資基金可以是投向早期的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也可以是風格比較穩健的在企業成長的中斷時候介入的,可以是并購基金等等現有的法律法規已經有了私募基金的生存空間,但是在“法無規定不可為”的理念下,私募基金需要監管部門有一個明確的說法。現在為止可以以投資公司的名義也可以以投資顧問公司的名義或者以合伙企業的方式來進行私募基金的投資,無論你是投資于證券還是股權,只要你的募集對象人數不要超過200份,應該說你就沒有撞到法規的紅線。二、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區別1、資金募集方式是面向社會大眾還是面向特定個體。如募集資金方式為面向社會大眾,則圈定為非法集資范疇。2、定向集資對象是否超過50人。如募集資金對象數量超過50人(股份制公司為200人),則圈定為非法集資。3、委托理財時,是否發生資金所有人(所有權)關系的轉變。如果資金由委托人賬戶轉移到受托人賬戶,則認定發生非法集資行為。從現有是法律法規來看,私募基金是合法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對私募基金的募集人數做出了限制,其指出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資人數應當受《公司法》及《合伙企業法》的約束而不得超過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過200人)。
三:私募基金通道費
證券時報
一火一冰背后,券商資管轉型似乎又加速了。1月26日晚間,中基協發布2021年12月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產品備案月報,數據顯示,當月共備案私募資管產品1410只,設立規模1508.89億元,均創下2021年全年新高。
與此同時,截至2021年12月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存續規模再度下滑,較上月底減少8518億元至15.98萬億元,環比減少5.06%,通道類產品規模相比于前一年同期也壓降了3.88萬億元。
一邊是新設產品再攀高峰,一邊是存續規模大幅下滑。兩者之間看似矛盾,卻指向了共同原因: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前夕,券商資管加快了通道業務壓降步伐,并進一步推動現金管理類產品在內的大集合加速轉公募。
備案火熱與規模縮水并存
中基協披露的數據顯示,2021年12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當月共備案私募資管產品1410只,設立規模1508.89億元。不管是數量還是規模,都延續了2021年10月以來的連續上漲,并創下當年新高。
從機構類型看,2021年12月備案私募資管產品的主力仍是證券公司及其資管子公司,共備案產品630只,設立規模788.92億元,規模占比高達52.28%;其次是基金子公司,共備案產品231只,設立規模412.55億元,規模占比為27.34%;基金管理公司雖備案了423只產品,但設立規模僅243.63億元,規模占比16.15%。
按不同產品類型劃分,2021年12月備案的私募資管產品中,集合資管計劃數量為602只,設立規模918.49億元;單一資管計劃數量為808只,設立規模590.4億元。兩者規模比例約為6:4。而在2020年12月,單一資管計劃備案規模卻高達1191.54億元,是集合資管計劃(511.79億元)的2倍還多。
盡管私募資管新產品備案規模環比明顯增長,但存續規模卻大幅下降。
截至2021年12月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規模達15.98萬億元(不含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環比減少8518億元,減少5.06%。尤其是證券公司及其資管子公司環比減少6113.47億元,占總減少規模七成。
對比去年同期數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規模從2020年12月底的16.83萬億元,下降至如今的15.98萬億元,同比減少了近萬億之多。
業內人士稱,近期私募資管規模的大幅縮水,除了與資管新規過渡期臨近結束有關,或許也受到了大集合轉公募進度的影響。
通道類產品

生存空間遭蠶食
在資管新規及配套政策的指引下,主動管理類產品正在一步步蠶食通道類產品的生存空間。
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12月底,私募資管產品中單一資管計劃(以通道類業務為主)規模為8.66億元,占比約54.23%;集合資管計劃規模為7.31億元,占比約45.77%,兩者幾乎已經可以分庭抗禮。而在前一年12月底,單一資管計劃的規模占比卻高達74.4%,遠遠壓過集合資管計劃。
中基協稱,從產品管理方式看(不含證券公司私募子公司私募基金),通道類產品規模繼續下降,主動管理類產品穩步增長。截至2021年12月底,通道類產品規模為1.72萬億元,環比下降34.21%;主動管理類產品規模13.71萬億元,環比增加0.37%。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0年12月底,私募資管中通道類產品規模尚有5.6萬億元,2021年12月底則僅存1.72萬億元。這意味著,僅2021年一年,通道類產品規模就壓降了3.88萬億元。
有券商資管人士稱,2021年是資管新規正式生效前的最后期限,也正因如此,各家機構紛紛開足馬力,趕在12月結束之前進一步收縮通道類業務,加速向主動管理轉型。
此外,中基協還透露,截至2021年12月底,證券公司及其資管子公司平均管理私募資管業務規模達818億元,管理規模中位數287億元,管理規模主要集中在50億元至500億元區間。其中,共有24家券商及其資管子公司管理規模在200億元至500億元;22家管理規模約為50億元至200億元;管理規模在500億元至1000億元、1000億元至2000億元之間的分別為14家和7家;管理規模不足50億元也有17家之多,但管理規模超過2000億元的卻僅有10家。
四:私募基金通道協議
注冊一家有投資業務的公司,注冊金1000萬,實交資金最好300萬以上,法人必須要有從業資格。
**人員,都要有從業資格的起碼三人,負責投資,風控,產品發行等核心崗位。
去基金協會備案,按要求填寫資料,請律師出具審核文件。
備案通過,找一家托管機構,開始籌備產品發行。
產品初步設計完成,面相投資者認籌。
認籌完成,產品協會備案通過,可以正式運行了。
日常信息披露,托管結算,直到最后清算。
基本就這么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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