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因原因,主要是體現在以下幾點:
1.退市風險警示并不意味著就會立即退市
以*ST晨鑫為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若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仍為負值,公司股票才會被暫停上市,至少還有一年的時間可以爭取摘帽。期間不乏采取資產重組、業務調整、大股東財務支持等措施,都會對股價產生重大影響。
2.退市風險警示之前股價已經完全反應
ST銀河在公布退市風險警示之前為其他風險警示,股價從最高的31.91跌至1.08,跌去了96.62%,公司市值只剩下之前的零頭11億,沒有只跌不漲的股票,也沒有只漲不跌的股票,當退市風險警示公布之時,也算是一種利空出盡。
3.流動性的限制給部分投資者提供了炒作的機會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間業務特別規定》(2017年修訂)個人投資者準入門檻條款為:參與退市整理期股票買入交易的個人投資者,必須具備兩年以上股票交易經驗,申請開通權限前二十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產不得低于人民幣五十萬元,意味未開通權限但又持有風險警示品種的只能賣不能買,而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則趁其他投資者恐慌拋售時大舉進場。
4.退市并不代表一文不值
退市的股票并不代表一文不值沒有了,只要公司在存續期,持有人的那部分股權就仍然存在,退市摘牌后的股票將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即轉入新三板轉讓,或破產清算,也有可能重組再重新申請上市。
既然是風險警示,則代表該類股票有退市的巨大風險,如果不是對公司基本面有詳盡的把握,建議普通投資者最好不要參與,交易所關于交易條件的限制可以理解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
來源:希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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