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出現什么情況需要重新識別客戶身份?在反洗錢操作中出現哪些情況時信用社應當重新識別客戶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在反洗錢操作中出現哪些情況時信用社應當重新識別客戶
在反洗錢操作中,出現下列情況,信用社應當重新識別客戶: (一)客戶要求變更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種類、身份證件號碼、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 (二)客戶行為或者交易情況出現異常的。 (三)客戶姓名或者名稱與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和司法機關依法要求金融機構協查或者關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錢和恐怖融資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稱相同的。 (四)客戶有洗錢、恐怖融資活動嫌疑的。 (五)信用社獲得的客戶信息與先前已經掌握的相關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六)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點的。 (七)信用社認為應重新識別客戶身份的其他情形。

2,出現哪些情況金融機構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金融機構在辦理業務中發現異常跡象或者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第九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和實施客戶身份識別制度。(一)在辦理業務中發現異常跡象或者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二)對要求建立業務關系或者辦理規定金額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業務的客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并登記,客戶身份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予以更新;(三)按照規定了解客戶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有效識別交易的受益人;(四)保證與其有代理關系或者類似業務關系的境外金融機構進行有效的客戶身份識別,并可從該境外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客戶身份信息。擴展資料:1、第十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履行反洗錢職責的需要,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進行反洗錢現場檢查:(一)進入金融機構進行檢查;(二)詢問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檢查事項作出說明;(三)查閱、復制金融機構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對可能被轉移、銷毀、隱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四)檢查金融機構運用電子計算機管理業務數據的系統。2、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實施現場檢查前,應填寫現場檢查立項審批表,列明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時間安排等內容,經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負責人批準后實施。3、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出示執法證和檢查通知書;檢查人員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執法證和檢查通知書的,金融機構有權拒絕檢查。4、現場檢查后,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應當制作現場檢查意見書,加蓋公章,送達被檢查機構。現場檢查意見書的內容包括檢查情況、檢查評價、改進意見與措施。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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