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需要,補辦戶口本通常需要五天時間。重新登記戶口本的過程相對簡單。一、戶主或委托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籍業務的派出所,申請補辦。派出所審核通過后,區公安局辦證中心將通知申請人到區公安局辦證中心補辦。
1.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員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調查核實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進行戶口調查核對時,戶主或者住戶成員應當主動提交戶口簿。
2.戶主應妥善保管居民戶口簿,嚴禁私自涂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3.戶口簿登記權屬于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戶口簿上作任何記載。
4.如有人員增減或登記事項變更,住戶應持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5.整戶遷出戶口登記區的,應當將戶口簿交戶口登記機關注銷。

1.戶主(或委托人)到戶籍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籍業務的派出所,下同)申請換證。
2.審核通過后,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會通知申請人去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房東處,請戶主來辦。
補辦戶口本時,需要先向需要當地派出所申請補辦戶口本時,需要一般不允許戶口本戶主簽字許可,必須本人辦理。在辦理的時候,需要還出示了他的身份證等證件。補辦戶口本一般在原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
103010第四條規定,戶口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居民戶口簿。在城市、水域和有派出所的城鎮,每戶都要發一本戶口簿。農村合作社以戶口簿為單位;不為合作社以外的賬戶發放戶口本。戶口簿、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規定戶籍以戶為單位。與主管住在同一地方的人為一戶,主管為戶主。一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等單位內部的宿舍應當設立一戶或單獨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戶口簿補辦的辦理條件:本市居民因各種原因丟失戶口簿,由需要辦理補領。補辦戶口簿所需證明材料:提供戶主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交書面補領申請(戶主因特殊原因不能自行辦理的,提供戶主委托書及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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