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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執行董事有哪些權利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應當參照公司法中關于董事會的規定,由公司章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非執行董事也就是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但不能是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系的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非執行董事與獨立董事不同,獨立董事是有獨立性的非執行董事,一般是指不在公司任職并且與公司沒有關聯關系的非執行董事。執行董事擁有議案的決議權和執行權,非執行董事只擁有公司議案的提出權。
2,什么是企業的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非執行董事)具有獨立性、專家性和兼職性的特點。 獨立性是其最重要的特點。所謂獨立性概括起來分別表現就是:1、獨立的財產,即獨立董事的財產應獨立于其任職的公司;2、獨立的人格,即獨立董事應獨立于公司的股東、董事會和管理層;3、獨立的運作,即獨立董事的任職應獨立于公司的董事會和經理層。 專家性是指公司外聘的獨立董事多是經濟、法律、金融或人事管理方面的專門人才或是其他在政府或民間有發言權或有一定影響的人士。 兼職性是指獨立董事一般在公司之外都由自己的事務,他們并不在公司中任職,因而獨立董事又被稱為公司的兼職董事。
3,as a matter of course是什么意思
as a matter of course釋義理所當然的(事);自然地as a matter of course [英][?z ? ?m?t? ?v k??(r)s][美][?z e ?m?t? ?v k??(r)s] 自然, 通常; 勢所必然; 自然而然; 例句: 1. cracking programs check all such alternatives, and more, as amatter of course. 破解程序理所當然地檢測所有這種可能選擇,甚至更多。 2. unless told otherwise, most non-execs of large companiesexpect to fly club class on long flights as a matter of course. 除非特別告知,大公司的非執行董事大多認為,在長途旅行中乘坐公務艙是理所當然之事。

4,銀行什么職位好
首先,給這位朋友提供一些“視覺沖擊”——部分銀行不同職位的月薪收入的大概情況: 建行(北分下屬支行)去年入司新職員 前兩月1900元/月 農行(分行下屬支行)柜員 第一年 稅前3000元/月左右;客戶經理 2000-7000元/月(依據個人業績而定) 交行(北分下屬支行) 柜員 第一年 1500元/月;第二年長到3000元/月 中信 柜員 稅前5000-6000元/月;客戶經理 1500元/月底薪,根據業績有額外提成。 按照中國銀監會2003年2號令《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對銀行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分類:A-政策性銀行 B-商業銀行 C-住房儲蓄銀行(注:現在已無此類銀行)D-城市商業銀行 F-城市信用合作社 G-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及農村信用合作社 H-信用卡公司 I-郵政儲蓄機構 K-信托投資公司 L-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M-金融租賃公司 W-外資銀行 Y-外資非銀行金融機構 Z-其他類金融機構。 以規范的股份制銀行為例,組織機構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大會由股東組成;董事會包括董事長、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獨立董事;監事會包括監事長、監事。高級管理曾包括行長、副行長、首席財務官、首席風險官、首席信息官等。 所屬部門的負責人稱為“總經理”,部門下設N個處室,處室負責人稱為“高級經理”,再往依次稱“業務經理”、業務員等
5,獨立董事與監事的概念區別
獨立董事又稱為獨立的外部董事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關系的董事。獨立董事關鍵要與持股方、管理方保持相對獨立的地位,與公司沒有商業利益關系。他們是全體股東選出來的,向全體股東負責。獨立董事以其正直的品質、精湛的專業、勤勉的態度為公司服務;更多、更客觀地以專家的內涵、獨特的眼光預感公司未來的發展,影響和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監事是監事會成員,監事會是監督檢查公司的財產及董事會業務執行狀況的常設機構,由若干監事組成。 在股份公司創辦之初,監事一般由發起人擔任。股份公司成立之后,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其成員一般由股東、公司職工代表、以及聘任的公司外部的專業人員三部分組成。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監事會是公司執行監督業務的常設機構,主要對董事長、董事、董事會及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實行監督,向股東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監事有權了解公司決策、經營情況;有權檢查公司財務、賬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關人員提供相關資料; 有權出席監事會會議、股東大會,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會和經理予以糾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在一般情況下,監事會不能代替董事會管理公司的業務活動,不能以公司名義對外進行活動,也不得干擾董事會或總經理的正常活動。 因此,引入獨董制度后,獨董與監事會的監督功能重疊,使公司監督成本過高,并容易造成相互推諉責任。其實,按照英美的治理結構,董事會既是決策機構又是監督機構,獨立董事的作用就是監督內部董事,但是,監事會的作用更明確,權力也比獨董要大,因此,監事與獨董還是有著本質的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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