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個人境外投資有什么規定?境外投資需要什么條件和審批需要哪些部門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境外投資需要什么條件和審批需要哪些部門
境外投資分兩種,一種是新設,一種是并購。按照上海的要求來說,審批的部門分為兩個,一個是發改委,一個是商務委。但是現在的發改委不允許新設的境外投資了,只允許并購。需要的條件,簡單的說就是投資的路徑清晰,款項的來源、去向明確,有真實的項目計劃及相應的合同及發票。投資是需要真金白銀的,沒有必要性是出不去的 審批是發改委或者商務部門
2,要做QDII等境外投資需要哪些條件
1。QDII是由中國銀行率先推行的境外代客理財業務,據我所知目前工商銀行、招商銀行也已經推行此項業務。 2。獲準QDII資格的銀行可以收集境內投資者資金,即與客戶簽訂“代客理財業務合同”,由銀行代替客戶從事境外資金運作,并約定給客戶一定收益。 3。對于我國投資者的益處由此可見: 本身我國的境內投資者沒有QDII資格,同時因為資本金相對微弱,無法從事境外投資,從而失去了這一部分獲利空間,QDII銀行政策的推行,彌補了這一缺陷,客戶可由此從境外資本市場賺取利潤,銀行也可以由此增強國際市場的市場競爭力,正所謂“眾人拾柴火焰高”,此項舉措將中國境內資本進一步推向海外,可以說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又一飛躍。 希望寫這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祝你好運~~
3,境外投資備案條件是
1、必須要符合“境外投資”所定下要求,就是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通過新設、并購的行為; 2、主體和成立時間這也是有要求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均可申報境外投資。但不滿一年的企業,提供不了完整財務報表的,是無法通過審批或備案的;3、股東背景、資金來源、投資真實性也是有要求,對于企業中無法說明境內股東或合伙人背景、資金來源也是不能獲得境外投資備案的; 4、所關注的六個境外投資都是,大額非主業投資、合伙企業對外投資、境外上市中資企業退市等類型以及房地產、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領域的投資。只要能提供出申請所需要的材料,就沒有那么難了。 境外投資備案材料清單 1、 境外投資申請表(網上登記) 2、 自貿區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 自貿區公司股東決定原件 4、 外國公司的注冊資料及翻譯件加蓋騎縫章和翻譯公司的營業 執照加蓋公章 5、 如果多個中方合作項目(如共同新設)需提供雙方協議 6、 如果變更,需提交書面情況說明和投資證書原件 材料交上去后15個工作日可以拿到對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4,境外機構或個人在境內進行直接投資需要登記嗎
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應當到外匯管理機關辦理登記。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在境內從事有價證券或者衍生產品發行、交易,應當遵守國家關于市場準入的規定,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所需資料: 1、書面申請。詳細說明境內企業基本情況、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權結構以及境外融資安排。 2、填寫《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表》(表五)(可到外匯局領取或在外匯局網站下載,一式兩份) 3、境內居民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4、擬境外融資的境內企業的登記注冊文件和最近一期會計財務審計報告。 5、境外融資商業計劃書。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①境內企業所屬行業、發展歷程、近3年財務狀況;②實際控制人與管理層的基本情況介紹;③境內企業所在市場前景、市場開發戰略、發展規劃和財務預測、市場風險分析;④將境內居民的境內資產轉移由特殊目的公司控制的過程、控制方式及后續融資的法律安排及可行性分析,境內居民與其控制的境內企業、計劃設立或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之間的投資關系說明;⑤各境內居民在特殊目的公司的持股比例,若有員工持股計劃和管理層期權激勵計劃,應予以披露;⑥計劃融資方式、融資金額以及境外融資機構基本情況介紹、與境外融資機構達成的融資意向及備忘錄情況說明。以過橋貸款方式進行融資的,應說明其融資利率、期限、還貸資金來源;以私募或公募方式(包括可轉換債券)進行融資的,應說明特殊目的公司資產或股權的定價方式;計劃以上述兩種方式分階段進行融資的,應一并說明有關情況;以所擁有的境外權益注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應說明該境外權益合法取得并存續的原因及過程等情況。⑦境外融資資金使用計劃說明,包括境外投資計劃、調回方式的可行性分析。 6、委托主要控制人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的,應提供相應的授權委托書。 7、其他真實性證明材料(如境外融資協議或融投資備忘錄等)。 備注:3-7項驗原件留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5,外匯管理局對個人投資換匯有什么限制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章 經常項目個人外匯管理第八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支分為經營性外匯收支和非經營性外匯收支。第九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按以下規定辦理:(一)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對外貿易購付匯、收結匯應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進行;其外匯收支、進出口核銷、國際收支申報按機構管理。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取得個人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執業證明,并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個人。(二)個體工商戶委托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進口的,本人憑其與代理企業簽定的進口代理合同或協議購匯,所購外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直接劃轉至代理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個體工商戶委托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出口的,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收匯、結匯。結匯憑與代理企業簽訂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協議、代理企業的出口貨物報關單辦理。代理企業將個體工商戶名稱、賬號以及核銷規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報備后,可以將個體工商戶的收賬通知作為核銷憑證。(三)境外個人旅游購物貿易方式項下的結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個人旅游購物報關單辦理。第十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一)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二)贍家款: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三)遺產繼承收入: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四)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五)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六)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七)職工報酬:雇傭合同及收入證明;(八)境外投資收益: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九)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第十一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一)房租類支出: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或支付通知;(二)生活消費類支出:合同或發票;(三)就醫、學習等支出:境內醫院(學校)收費證明;(四)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上述結匯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應將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直接劃轉至交易對方的境內人民幣賬戶。第十二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購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第十三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及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按以下規定辦理:(一)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購匯。(二)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原兌換水單辦理,原兌換水單的兌回有效期為自兌換日起24個月;對于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第十四條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于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第十五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外匯匯出境外,按以下規定在銀行辦理:(一)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二)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還應提供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第十四條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于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以上就是有關“個人境外投資有什么規定?境外投資需要什么條件和審批需要哪些部門”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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