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上市前為什么補稅?為什么我前陣子賣股票扣了兩次紅利稅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為什么我前陣子賣股票扣了兩次紅利稅
您說的原因可能是紅利差異扣稅導致的自2013年1月1日起,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派息時直接按5%稅率扣稅,如持股1個月內售出,按15%稅率補繳,如在1年內售出,按10%稅率補繳稅款,1年以上售出則無需補繳。
2,民營企業計劃上市是否一定要補稅
國內上市需要提供3年財務報表。所以,需要企業需要根據審計報告的披露,補繳相應的營業稅和所得稅。在地方政府允許企業補稅(不追究偷漏稅嫌疑)前提下,正式審計報告與實際稅審報告的差額就是應補稅款。當然,并不是說在地方補了稅就一定能上市。按照中國上市的程序,企業還需向中國證監會和發審委說明為什么要補稅,而不是當年繳稅,這個環節很敏感。有很多都是補稅以后上市失敗應該不是吧。
3,請教大額補稅上市案例
這類問題我見到不少了。只想提一個觀點:成功的經驗往往是不可復制的。如果不是擬上市企業本身有雄厚的背景,上市前的大額補稅是很致命的問題,別人能過,你未必能過。如果第一年已經股改,再補大量的稅的話,很難通過。建議如果有補稅事項,且金額較大的話,最好不要太早股改報告期第一年有大額補稅+無違法證明的話是不屬于不可以范圍內的。

4,股息紅利稅補繳是什么意思
"股息紅利稅補繳"的意思是:持有股票時間越長、紅利稅越低。1. 持有股票不超過一個月:紅利稅按20%征收。2. 持有股票超過一個月至半年時間:紅利稅按照15%征收3. 持有股票超過半年不滿一年時間:紅利稅按照10%征收4. 持有股票一年以上,按照5%征收5. 分紅時先扣5%,余下的在你賣出的時候根據持有時間補扣的。你看你是否是股權登記日以后買的,股權登記日以后買的股票都不需要交紅利稅了。股權登記日收市前持有多少股票分紅的就要交稅!【股息紅利稅】:股息紅利稅指的是對上市公司的分紅征稅。股息紅利稅:紅利所得稅屬于"個人所得稅"范疇。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條款,個人因持有中國的債券、股票、股權而從中國境內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息紅利稅如何計算】:比如,小張在分紅送配前一天買入1萬股,并且打算將這一萬股持股一年以上,那么問題是小張在這一年期間做這支股票的t+0操作(始終保留1萬股,再而外買,然后再賣出額外買的),這個稅又怎么算呢?是不是只計算你賬上是否有一萬股,而不管你你后期買入又賣出的,只要你賬上在一年內始終有1萬股。紅利稅的政策是: 持有股票時間越長、紅利稅越低。 持有股票不超過一個月:紅利稅按20%征收。 持有股票超過一個月至半年時間:紅利稅按照15%征收; 持有股票超過半年不滿一年時間:紅利稅按照10%征收; 持有股票一年以上,按照5%征收。分紅時先扣5%,余下的在你賣出的時候根據持有時間補扣的。你看你是否是股權登記日以后買的,股權登記日以后買的股票都不需要交紅利稅了。股權登記日收市前持有多少股票分紅的就要交稅!
5,上市稀釋后外資股占全部股份數比例低于25需要補繳稅款嗎
“上市之前外資股份占比超過25%,上市稀釋后,外資股占全部股份數比例低于25%,”并沒減持、轉讓其股份。。不需要補繳回復 投石問路 的帖子非常感謝。這個問題,以上答案存疑,羅萊家紡是補稅了。問題內容: 公司上市前外資部分占26%,享受外商投資企業過渡期“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公司上市以后外資部分被攤薄,占總額的20%,因外資持股比例降到了25%以下,不能再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問題:1、關于這種情況是否需要補繳以前稅收優惠減免的那一部分稅款? 2、國稅發[1997]71中有內容涉及此種情況,該文件是否失效 回復意見: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納稅咨詢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一、該企業應補繳此前年度其已享受的定期減免稅稅款。 二、國稅發[1997]71號文件已于2008年1月1日停止執行。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歡迎您再次提問。國家稅務總局 2010/11/17不需要補稅,樓上的解釋很到位。可看這個,關于外資企業改制的問題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a0946a0100ksjt.html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加強 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外匯及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外經貿法發[2002]575號) 三、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資企業,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其投資總額項下進口自用設備、物品不享受稅收減免待遇,其它稅收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已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的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擴股或向外國投資者轉讓股權后,仍可按有關規定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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