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資本邦了解到,力源電力(871866.OC)及相關責任人近日收到全國股轉公司出具的自律監管決定書。
2020年5月16日,力源電力召開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26元,共計派送現金1,358,110元,同時否決了《關于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此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0年5月28日,公司未在股權登記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并于5月29日起對全體股東進行了現金分派。
2021年3月8日,公司補充披露了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在上述股權登記日至權益分派實施公告補充披露日期間,公司股票未發生交易。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力源電力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構成權益分派和信息披露違規。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時任董事長朱忠武、時任董事會秘書陸光磊、時任財務負責人王蕓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信息披露規則》第三條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治理規則》第五條的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基于上述事項,全國股轉公司對力源電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對時任董事長朱忠武、時任董事會秘書陸光磊、時任財務負責人王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據了解,力源電力于2017年8月22日掛牌新三板,公司主要從事40.5KV以下高低壓成套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本文源自資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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