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什么是兩稅制?國家最基本的兩個稅類是什么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國家最基本的兩個稅類是什么
征收最廣泛的兩類稅:流轉稅和所得稅其中流轉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三月沒有通過,在5月31日前還在征求社會意見,6月審議,估計最快也要到7月以后實行。
2,什么是兩級制利得稅率在利得稅兩級制下實體擁有有關連實體其利
兩級制利得稅率并不適用于該納稅實體。該納稅實體的所有應評稅利潤將以16.5%或15%課稅(按情況而定)。然而,如其中一間有關連實體在某個課稅年度選擇了兩級稅率,稅務局局長可以兩級稅率向其征稅。在有關的課稅年度,如某實體在評稅基期完結時,有一間或多間有關連實體,兩級制利得稅率則只適用于獲提名的其中一間有關連實體,其余的有關連實體將不適用于兩級制利得稅率。如果有兩家關聯的香港公司,只有其中一家香港公司可以享受到兩級稅制的一個優惠,另外一家是按照16.5%來繳稅
3,什么是香港利得稅兩級制
利得稅兩級制是香港政府頒發的一個新政策。將適用于今年4月1日或之后開始的課稅年度。(即從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之課稅年度起),香港公司首200萬元港幣,(下同)的利得稅稅率將降至8.25%,其后的利潤則繼續按16.5%征稅。至于獨資或合伙業務的非法團業務,兩級的利得稅稅率相應為7.5%及15%。在香港公司每年正常審計報稅、評稅之后,香港稅務局會將香港公司按申報財年的利潤情況進行劃分,如果該公司營業利潤未達到200萬港幣的,則可按照新實施的8.25%進行征稅,而超過200萬港幣的,首個200萬港幣仍然以8.25%進行征收,超過的利潤才會以16.5%進行征收。并且,這一政策并不限行業,即每個行業均可以享受該重大利好政策。所以利得稅兩級制對于香港公司來說是一個有利的政策優勢。關于香港公司稅務事宜,歡迎隨時與我們交流探討。

4,唐代兩稅制是什么
唐德宗時期,宰相楊炎創兩稅制,核心內容為:“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于人,量出以制入。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居人之稅,秋夏兩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雜徭悉省,而丁額不廢,申報出入如舊式”。 均田制度及其伴行的租稅制的失敗,不僅說明流通經濟相當發達的官僚社會,不可能再把土地與農民束縛定著起來,還說明這種社會由長期因緣積累所逐漸形成的門閥及其有關的社會政治勢力,再不會允許他們把已經領有或將要取得的土地所有權力,交到中央政府統制支配。所以,為了適應這兩種客觀情勢,唐代統治者體驗到維持統治的最安穩最聰明的辦法:不在壟斷土地分配權,以長期控有賦稅源泉,而在承認既成土地所有關系,以改進賦稅收入,這即是代替均田制以及租庸調制而出現的楊炎兩稅法。 兩稅法的精神,不在字面的每年兩次征收,而在于把此前有國家統制分配土地規制,從根本上取消了。也許正因如此,楊炎在舊歷史學家的心目中,就被視為是罪大于商鞅的。把楊炎比商鞅,正說明了廢均田與廢井田同樣重要,在應時達變,解放社會生產力而言,商鞅功不可沒,楊炎是同為不可沒的。
5,請問最近提出的兩稅合一是什么指什么
醞釀多年的兩稅合一問題,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合并。 中國稅務網_“兩稅合一”專題 http://www.ctax.org.cn/rdzt/lshy/zjgd/ 那么,兩稅合一究竟包括什么內容,兩稅合一合什么? 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企業所得稅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實行法人所得稅。1994年稅制改革,尤其內資企業所得稅是按照獨立核算企業界定納稅人,新的所得稅將來要走向法人所得稅。第二,確立國民企業和非國民企業概念。主要針對沒有在中國注冊的外國企業,界定其在中國的納稅義務。第三,實行統一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不管稅率水平選擇有多高,內資企業、外資企業、不同所有制企業都實行同一個稅率。第四,進一步調整稅收優惠。今后稅收優惠要更多地由直接優惠轉向間接優惠,由過去的區域優惠為主轉為產業優惠為主,使稅收政策更加體現產業政策要求。 有關研究也表明,兩稅合一主要應當包括:統一實行法人所得稅制。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征收法人所得稅,對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實行法人所得稅制的好處在于,便于納稅人及其納稅義務的認定,可以使所得稅覆蓋全社會的經濟活動。統一稅率,在考慮內資企業現行稅負和世界范圍內所得稅發展趨勢的情況下,對目前眾多的所得稅稅率進行簡化歸并,統一實行一個中等較低的比例稅率。統一稅基,充分體現對納稅人的勞動補償、資本補償、技術補償和風險補償。統一稅收優惠政策,將稅收優惠納入預算控制,實行稅式支出。 外資吸引力不減 在企業所得稅統一以后,對外資的吸引力會不會下降?這也是議論較多的一個問題。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楊元偉表示,這個問題需要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分析和判斷:外商投資決策時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一是市場潛力,二是政局穩定情況,第三是勞動力成本,第四是土地附加資源價值,第五是優惠政策。這次企業所得稅制度統一過程中,保持與周邊國家相對較低的稅率水平,同樣可以使稅制在優惠政策調整情況下依然保持較強的競爭力。同時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將對現有外商投資企業給予適當的過渡期照顧,照顧到現有外商投資企業的既得利益,最后實現平穩過渡。從以上幾方面考慮,有理由認為企業所得稅制度統一并不會對吸引外資帶來太大負面影響,不僅不會影響對外資的吸引力,還會提高吸引外商投資的水平。 企業所得稅兩法合并改革,在新一輪稅制改革里是重中之重。一方面,通過完善的所得稅制促進國民經濟良性循環,促進區域之間協調發展;另一方面,在稅收方面,所得稅能承擔起更多更重要的責任。剛剛頒布不久的“十一五”規劃綱要,已經把新一輪稅制改革的相關內容寫入其中。今年是“十一五”開局之年,有理由相信,為配合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的實施,推進企業所得稅制度的統一,將是必然的選擇。
以上就是有關“什么是兩稅制?國家最基本的兩個稅類是什么”的主要內容啦~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