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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責任保險是什么保險監護人責任險是什么什么叫監護人責任保險
一、監護人責任保險是什么保險
一、什么是 監護人 責任保險 監護人責任保險是指由被保險人的監護對象,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二、監護人責任保險的相關內容 第一條 在本保險期限內,由被保險人的對象(被監護人)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第二條 下列費用,保險人也負責賠償: (一)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仲裁或 訴訟費用 及 律師 費用; (二)保險責任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為控制或減少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第三條 對于每次事故,保險人就上述第二條下的 賠償金 額分別不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保險期限內,保險人的累計賠償金額不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三、監護人責任保險的賠償處理 (一)保險人的賠償以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的或經索賠方、被保險人及保險人三方協商確定的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依據。 (二)被保險人的監護對象給第三者造成損害,如果被保險人沒有向該第三者賠償的,那么保險人是不負責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 (三)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的損失從其他相同保障的保險項下獲得了賠償,則本保險人會按照所有有關 保險合同 的賠償限額總和的一定比例承擔賠償的責任。 (四)被保險人在請求賠償時應當如實向保險人說明與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有關的其他保險合同的情況。如果因為沒有如實說明情況導致保險人多支付保險金的情況,保險人將有權向被保險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五)被保險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的 訴訟時效期間 為二年,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 家長或學校作為孩子們的監護人,容易因為監護對象的淘氣或任性,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的損失,監護人要為監護對象導致的后果買單,保險人為被保險人根據保單規定負賠償責任。因此,增強孩子的法律意識和保險意識是很有必要的。
二、監護人責任險是什么
法律分析:監護人責任保險是指由被保險人(學校或家長)的監護對象(被監護人)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三、什么叫監護人責任保險
監護人責任保險是指由被保險人(學校或家長)的監護對象(被監護人)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一般責任險投保單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信息(如果是監護單位集體投保的,另附清單)二、填寫投保的累計限額、每次事故賠償限額、每人賠償限額、財產賠償限額、免賠額(以上最好讓業務員指導向填,否則這些名詞就夠你暈了)三、保險期限四、特別約定(一定要業務員指導)五、投保人簽字或蓋章。 保險責任: (一)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監護人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是:法律上認定的,年齡不滿18周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即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一般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為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人。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險人,也可以是未成年人在讀的學校、幼兒園或其他組織。由學校、幼兒園為其在讀的學生統一投保監護人責任保險時,可出具一張保單來承保。 (二)保險責任 監護人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是:在保險期限內,由被保險人的監護對象(被監護人)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保險人負責賠償的其他費用包括: 一是被保險人因與索賠方為賠償責任的確定進行仲裁或 訴訟 而支付的仲裁或 訴訟費用 及 律師 費用,但必須事先得到保險人的書面同意,否則,保險人不予賠償。 二是保險責任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為控制或減少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在保險期限內,保險人的累計 賠償金 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責任免除 監護人責任保險具有自身特殊的責任免除條款。除通常的責任免除事項外,對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或與其共 同居 住的成年家庭成員對被監護人的教唆; 2.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3.被監護人系精神病人所致的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監護人雖然有責任代替做出 侵權行為 的被監護人承擔起必要的賠償責任,但是監護人始終不能絕對性地保證被監護人自由的行為受到正常的約束,所以購買相應的監護人責任險也是減輕了監護人承擔責任所需要付出的物質代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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