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帳戶查封、凍結的最新規定是什么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知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于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這其中也包括股票。在一般情況下,對股票的查封,會限于凍結被申請人的資金帳戶,道該帳戶只能進資金,而不能出資金;但一般會允許該股票的買賣,這是減小因保全給被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但是各個交易所的具體實施方法也版不一樣,詳情請向相關單位咨詢。資金小于100元 、沒有股票 、2年內沒交易 就會被凍結賬戶,處于休眠狀態 本人親自就到身份證和股東卡去您開戶的證券公司解凍。涉嫌非法交易或者違反了相關證券管理條例也會被查權封和凍結賬號和資金。
二、怎么可以緊急凍結自己公司賬戶
如果是法人(前提是沒有簽署委托授權書)的話,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前往工商局申請即可。有公司或個人起訴公司并且提起訴訟保全,則法院不會通知公司而直接保全,如果有異議的,應在法定時間內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凍結賬戶后不能進行轉/存/取等各項活動。根據《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的通知》:第八條?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或者解除凍結時,應當由兩名以上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加蓋縣級以上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公章的協助查詢財產或協助凍結/解除凍結財產法律文書,到銀行業金融機構現場辦理,但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情形除外。無法現場辦理完畢的,可以由提出協助要求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指派至少一名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單位介紹信到銀行業金融機構取回反饋結果。擴展資料:凍結資金可以產生一筆數量驚人的申購資金凍結利息,提高上市公司效益,目前的凍結期一般四到五天,有越來越長的趨勢。凍結期越長,對股民資金調度和收益的影響就越大。網上發行即對社會發行,網下發行即對既定投資人定向發行。因為企業在出售股票和債券時不能一下子全出售出去的,他得出售一段時間的.一般是90天以內.在這段時間收到期錢要存入銀行的專門賬戶的是不能他用的.所以這筆資金就是凍結資金,這些資產生的利息就是凍結利息。凍結資金的計算如下:新股的定價 x 新股的發行股數 x 申購新股的超額倍數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凍結資金
三、怎么可以緊急凍結自己公司賬戶
如果是法人(前提是沒有簽署委托授權書)的話,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前往工商局申請即可。有公司或個人起訴公司并且提起訴訟保全,則法院不會通知公司而直接保全,如果有異議的,應在法定時間內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凍結賬戶后不能進行轉/存/取等各項活動。根據《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的通知》:第八條?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或者解除凍結時,應當由兩名以上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加蓋縣級以上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公章的協助查詢財產或協助凍結/解除凍結財產法律文書,到銀行業金融機構現場辦理,但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情形除外。無法現場辦理完畢的,可以由提出協助要求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指派至少一名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單位介紹信到銀行業金融機構取回反饋結果。擴展資料:凍結資金可以產生一筆數量驚人的申購資金凍結利息,提高上市公司效益,目前的凍結期一般四到五天,有越來越長的趨勢。凍結期越長,對股民資金調度和收益的影響就越大。網上發行即對社會發行,網下發行即對既定投資人定向發行。因為企業在出售股票和債券時不能一下子全出售出去的,他得出售一段時間的.一般是90天以內.在這段時間收到期錢要存入銀行的專門賬戶的是不能他用的.所以這筆資金就是凍結資金,這些資產生的利息就是凍結利息。凍結資金的計算如下:新股的定價 x 新股的發行股數 x 申購新股的超額倍數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凍結資金

四、如何查封被告人個人股票賬戶
提供被告的股票信息,向法院申請,法院會凍結被告的股票賬戶的。這樣的案例不少,很簡單的。只要法院將裁定書和限制執行通知書交給證券交易所就行了。《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 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五、法院如何查封證券賬戶
個人,法人,集體或機構被法院查封財產,其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賬戶會一并被凍結查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并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并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第二條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占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對于第三人占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于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擴展資料《證券法》第139條規定,證券公司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應當存放在商業銀行,以每個客戶的名義單獨立戶管理。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歸入其自有財產。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證券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不屬于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非因客戶本身的債務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凍結、扣劃或者強制執行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證券公司
以上就是有關如何暫時凍結自己的股票賬號的詳細內容...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