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投資范圍是怎樣的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條例吧。
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用
條例明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應當堅持安全性、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在國務院批準的固定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種類及其比例幅度內合理配置資產。
社會保障基金的運作與監督
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運作和監管,《條例》要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資產配置計劃、確定重大投資項目,應當進行風險評估,并集體討論決定。

應當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辦法,在管理運營的各個環節對風險進行識別、衡量、評估、監測和應對,有效防范和控制風險,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辦法應當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委托投資的,應當選擇符合法定條件的專業投資管理機構、專業托管機構分別擔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人、托管人;國家建立健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制度等。
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人擔責
除了對社會保障基金投資范圍進行規范之外,管理人擔責也是一大亮點。按照條例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投資管理人、托管人違反相關規定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0萬元的,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暫停或者撤銷有關從業資格,并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希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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