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的發展,讓基金托管成為趨勢。但是很多人卻不明白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的區別有哪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是一個人嗎,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本質的區別
基金托管人是為了保障基金投資者的權益,防止基金信托財產被挪作它用而產生的。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托管協議,在托管協議規定的范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并收取一定的報酬。
而基金管理人則是負責基金的具體操作和日常管理的公司機構,遇基金托管人有著本質的差別。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資格的區別
基金管理人的資格有一下幾個條件:
1.具有一定數額的資本金,如《基金辦法》中規定擬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
2.與托管人在行政上、財務上和管理人員上相互獨立;
3.有完整的組織結構;
4.有足夠的、合格的專業人才;
5.具有完備的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而基金托管人的資格條件則有所不同:
1.設有專門的基金托管部;
2.實收資本不少于80億元;
3.有足夠的熟悉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
4.具備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資產的條件;
5.具備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職責的區別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職責有以下幾個方面: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
2.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并負責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
3.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法違規的,不予執行,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4.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價格;
5.保存基金的會計帳冊、記錄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業績報告,提供基金托管情況,并向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托管協議規定的其他職責。
基金管理人的職責則是另外幾個方面:
1.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并管理基金資產;
2.及時、足額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3.保存基金的會計帳冊、記錄15年以上;
4.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5.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6.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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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希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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