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一:“定投”適應所有基金。
“定投”雖能平均成本,平滑風險,但也不是所有的基金都適合“定投”。貨幣、債券型基金預期年化收益一般較穩定,“定投”和一次性投資效果差距不是太大,而股票型基金波動較大,更適合用來“定投”。
誤區二:“定投”要長期投資。
這是普遍宣傳的策略,但在持續“熊市”情況下,無論是一次性投資還是“定投”都有時間成本,“定投”較佳時機應在市場調整中后期投資的一個較好投資形式,因其不清楚后期調整時間長短但下行空間較為有限,在相對底部區逐步積累籌碼快速平滑成本,在市場出現較大反彈就會取得較好預期年化收益 。
誤區三:“定投”每月只可扣款一次。
各家銀行基金“定投”交易系統,均可滿足在交易日進行基金扣款工作,并不是每月只能扣款一次,從基金“定投”較為科學的投資策略講,投資者扣款次數每月5次較好,更能平均成本,平滑風險。

誤區四:“定投”金額不足無法正常扣款,定投失效。
多數投資者認為這是自己違約,“定投”就失效了。其實,多數基金公司和銀行規定,扣款日資金賬戶余額不足,統會自動于次日繼續扣款直到月末,并按實際扣款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計算確認份額。所以,當月扣款不成功也不要緊,只要盡快在賬戶內存錢就可繼續參加定投。
誤區五:“定投”的基金贖回后,“定投”自動終止。
其實,基金即使全部贖回,但之前簽署的投資合同仍有效,只要你的銀行卡內有足夠金額及滿足其他扣款條件,此后銀行仍會定期扣款。所以,客戶如想取消定投計劃,除了贖回基金外,還應到銷售網點填寫《定期定額申購終止申請書》,辦理終止定投手續;也可以連續三個月不滿足扣款要求,以此實現自動終止定投業務。
來源:希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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