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新入市的投資者,由于不懂股票,但身邊還是有一些厲害的股民朋友,想通過請人代為操作的方式參與股市,表面上這樣是一種正常的委托關系,即可以避免不熟悉的風險,又可以享受股市來得的收益,實現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來做,但實際是怎么樣的呢?
根據2020年3月1日實行的新版《證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條明確“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而同樣中國證券業協會對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有嚴格的規定,特定禁止在經紀業務中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的行為,也就是從業人員代客操盤是明令禁止的,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證券公司是有投資咨詢業務的,也就是將投資建議和服務打包成一個產品,在合規的情況下,是可以提供具體的個股和買賣建議的,但最終的賬戶交易者還是客戶本人,這一點是無法逾越的紅線。
除非你將資金購買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產品或者基金,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這是法律允許的業務,這個雖然看不到自己的資金情況,但可以通過基金的凈值進行計算,與委托給別人操作沒有本質區別,只不過要有選擇基金的能力,因為市場上的基金品種太多,而且費用不一。

總之,即便你有資金,也是不可以請人代為操作你的賬戶的,一是你的出借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二是接受你的委托就是一種違法行為,膽敢違法的受托人是沒有風險意識的;三是一旦出現問題是不好追責的,虧損資金少沒事,但法律法規的制定是有據可循的,也就是過去的證券市場此類事件發生的太多太多了,因此最終的目的是保持投資人和整個證券市場的穩定,促進市場的和諧發展。
最后,炒股并不是想像中那么容易的,股市有風險,入市須謹慎!切記不可將證券賬戶出借或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的違法行為!不然萬一落得個背了婦人又折兵的下場,就后悔莫及了!
來源:希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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