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證券簡稱:益生股份公告編號:2019-086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益生股份”)于2019年10月30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決策程序和批準情況
1、2017年03月08日,益生股份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聘請的律師事務所就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2、2017年03月08日,益生股份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及《關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3、公司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公司已將激勵對象名單通過公司網站予以公示,并于2017年03月21日披露了《監事會關于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4、2017年03月24日,益生股份召開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和《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5、2017年03月28日,經公司股東大會授權,益生股份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同意確定2017年03月28日為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182名激勵對象授予1,401.00萬份股票期權。預留部分的授予日由董事會另行確定。
6、2017年03月28日,益生股份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
7、2017年05月17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登記工作。期權簡稱:益生JLC2,期權代碼:,股票期權授予日:2017年03月28日,股票期權授予對象: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業務)人員等共182人,股票期權授予數量:1,401.00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33.10元/股。
8、2018年04月25日,益生股份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注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未達到第一期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共計628.80萬份及失效的預留股票期權299.00萬份。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由原來的1,401.00萬份變更為772.20萬份,激勵對象人數由182人變更為172人。
9、2019年02月18日,益生股份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注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未達到第一期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共計36.60萬份。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由原來的772.20萬份變更為735.60萬份,激勵對象人數由172人變更為162人。
10、2019年04月23日,益生股份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根據《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第五章(七)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的規定及2018年度權益分派方案,2017年股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授予數量由735.60萬份調整為1,250.52萬份,行權價格由33.10元/股調整為19.35元/股。
二、股票期權調整事由及調整結果
2019年09月27日,公司實施了2019年半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總股本576,039,21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3.00元(含稅)。
根據公司《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第五章(七)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的規定:
(二)行權價格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
4、派息
P=P0-V
其中: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
……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與2019年半年度權益分派方案,2017年股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由19.35元/股調整為19.05元/股(P=P0-V=19.35-0.3=19.05)。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對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進行調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四、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審核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鑒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公司對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進行調整,調整方法和調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綜上,我們同意公司對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進行調整。
2、監事會意見
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17年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對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調整,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也未違反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因此,同意公司調整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
五、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出具了《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關于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調整的法律意見書》,認為:
益生股份本次調整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已履行了現階段必要的批準與授權,調整內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公司應就本次調整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0月30日
證券代碼:證券簡稱:益生股份公告編號:2019-087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臨時)會議
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2019年10月30日,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益生股份”)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臨時)會議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會議和通訊表決相結合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8日通過通訊方式送達給董事、監事。會議應到董事八人,實到董事八人。全體監事列席會議。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董事長曹積生先生主持。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經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決議如下:
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
表決情況:4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根據《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第五章(七)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的規定及2019年半年度權益分派方案,2017年股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由19.35元/股調整為19.05元/股。
關聯董事遲漢東先生、耿培梁先生、鞏新民先生、紀永梅女士對本議案回避表決。
《關于調整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公司監事會對該議案發表了審核意見,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對本次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事項發表了法律意見書,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0月30日
證券代碼:證券簡稱:益生股份公告編號:2019-088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
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2019年10月30日,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益生股份”)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8日通過通訊方式送達給監事。會議應到監事三人,實到監事三人。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監事會主席任升浩先生主持。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經投票表決方式,通過決議如下:
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
表決情況: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17年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對2017年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調整,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也未違反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事項。
《關于調整2017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涉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
公司獨立董事已對該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對本次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事項發表了法律意見書,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監事簽字并加蓋監事會印章的監事會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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