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簡單的來說,私募基金有4類,一類是私募股權基金,就是咱們平時聽到的創業投資、風險投資和什么天使輪、A輪、B輪的投資方式;一類是私募證券基金,主要買賣股票、債券等證券市場產品,還有兩類不怎么發產品的其他類私募基金和比較少的私募資產配置基金。喜歡在證券市場理財的朋友更熟悉的是私募證券基金,例如前段時間發聲的“葉某”,以及經常吵吵鬧鬧所謂市值管理的基金,都是指私募證券基金。”
正因為吵吵鬧鬧、是是非非多,才讓大家對私募基金有很多誤解。例如發改委在《創業投資主體劃型辦法》征求意見稿時就提到 “市場上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私募證券投資等其他私募基金界限模糊,甚至還出現了將創業投資等同于互聯網金融等誤區,各類投資業務混同發展”。所以,其實私募基金不止是私募證券基金還有給創業團隊投資的私募股權基金,但作為投資者除了自己謹慎,還應盡量選擇專業、知名、無劣跡和有優異歷史業績的基金管理團隊,例如參考清科的排行榜。那么私募基金的監管規則有哪些?怎么才算合法合規的私募基金?干貨呈上(真的比較干~)。
目錄: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私募基金類型
四、私募基金的結構
五、什么有限合伙企業不是基金
六、私募基金的投資方向
七、私募基金發展歷程
八、結論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的定義,私募投資基金(即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后續增加了契約型)。而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等。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產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職責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投資者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另外《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二條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擔任。
(1)通過基金業協會注冊才是合格的基金管理人
實務中我們認為只有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企業才是基金管理人,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中基協發[2014]1號)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并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2)如何查詢已注冊的基金管理人
以往投資人閱讀基金募集說明時,可能看到募資企業在BP(商業計劃書)中放置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或者“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的圖片,實際上這已經完全無效了。
電子版(已無效) 紙質版(已無效)
2016年2月5日,基金業協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中基協發〔2016〕4號,第一部分“關于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中提出:“鑒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共享機制已基本建成,為加強對私募基金行業的社會監督,實現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有效、動態管理,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中國基金業協會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電子證明。中國基金業協會此前發放的紙質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電子證明不再作為辦理相關業務的證明文件。”
所以可以通過基金業協會網站“信息公示欄-機構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分類查詢公示”中輸入關鍵字來查詢,如下圖:
三、私募基金類型,可以依管理人類型劃分
《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五條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募集完畢,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行業協會備案;同時《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了第八條規定了,私募基金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1)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公司屬性分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金融機構類型包括證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和公募基金子公司,如下圖為基金業協會口徑資管產品的框架圖。
(2)針對非金融機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簡稱“基金業協會”)將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劃分為私募資產配置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及創業投資基金和其他類投資基金。私募基金的投資內容依基金管理人的權屬范圍而定,這句話怎么理解?我們在基金業協會進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時會要求選擇管理人的類型,后續基金備案時再根據選擇好的基金管理人類型選擇各自范圍內的基金產品類型(“私募基金投資范圍”中有詳細映射關系)。不過這里也有一個特例,證券公司直投子公司是特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備案也是區分開的。
我們平時說的投資股票、債券的私募基金以及類似“公轉私”、“私轉公”就是指上述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而IDG、深創投等知名的投資人管理的股權投資基金(XX投資公司、XX有限合作企業)則是指私募股權及創投投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如下表為3月不同類型私募基金的存續數量、規模,以及相對2月的變化情況,其中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的規模已經超過了11萬億。
四、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附件“《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說明”的描述,根據組織形式不同,私募基金可以分為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根據目前的基金備案情況,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契約型為主,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以合伙型為主、公司型為主。
1、公司型基金
類似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投資人共同發起設立公司性基金,公司與第三方基金管理人簽訂《基金委托管理合同》;或者公司本身既是基金又是基金管理人
2、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沒有法律實體,不需要去工商局履行企業設立程序,只需基金管理人和投資人簽訂《基金合同》。契約型基金必須開設“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和“托管戶”,也就是契約型基金必須強制募集監管和托管。
3、合伙型基金
合伙型基金是目前使用最為廣泛的形式,遵從《合伙企業法》。普通合伙人(簡稱“GP”)和有限合伙人(簡稱“LP”)發起設立有限合伙企業,且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有一個GP和一個LP。合伙型基金可以聘請GP為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聘請與GP有關聯關系的基金管理人。
我們再來看一下關聯關系的定義:
(1)符合關聯方會計準則
GP與管理人如存在《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的關聯關系,符合基金業協會的要求。根據36號文第3條的規定,關聯方認定可分兩種情況:
?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
?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
(2)存在員工的關聯關系
基金業協會資管系統提示,如GP系由管理人高管團隊及其他關鍵崗位人員出資的情形,同樣認定為存在關聯關系。
五、什么時候有限合伙企業不是基金
2018年下半年隨著P2P的暴雷,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請以及私募基金的備案越發的艱難。存在不少基金管理人登記成功后,6個月內無法備案首只基金而被注銷資格;也有不具備基金管理人資格的普通合伙人想方設法將合伙企業備案成基金,卻因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無關聯關系而苦惱;還有不少合伙企業募集完成及投資的時長早已超過了20個工作日。因而實務中有不少機構會問,可否將合伙企業定義為非基金?主要是私募股權及創投基金有相關苦惱,所以這里以此類進行說明。
1、什么情況下為基金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所示,第二條,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記備案、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適用本辦法。
咨詢基金業協會客服且查詢相關資料,私募基金具備4個同時滿足的特征,包括“非公開”、“對外募集”、“受托管理”、“對外投資”。
“非公開”,好理解,不對外宣傳“對外募集”,先來理解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企業應發行份額的一部分,其余份額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的企業。也就是說,募集設立除了發起人之外,還需要對外向社會募集。如果是自有資金或者關聯企業資金,則理解為非對外募集。“受托管理”這里強調的應該是收取合伙企業的管理費,或者將在投資增值的基礎上獲得超額收益(業績獎勵)
2、案例:360借殼江南嘉捷
中國證監會在《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中的問題44針對該問題進行質詢,反饋如下:請你公司補充披露天津聚信和天津眾信是否為私募基金,是否需要履行私募基金備案手續及認定依據,如是,補充披露履行上述備案程序的進展情況,如尚未完成,在重組報告書中充分提示風險,并對備案事項作出專項說明,承諾在完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前,不能實施本次重組方案。請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江南嘉捷針對上述問題進行了回復,如下:
通過上述回復意見發現,三六零借殼上市審核過程,從是否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是否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資產并進行投資活動、是否存在擔任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三個特征來進行了解釋。
3、什么情況下有限合伙企業不被認定為基金
非公開、不對外募集且普通合伙人不收取管理費和超額收益,自有資金對外投資的有限合伙企業不被認定為基金。
4、非基金合伙企業不按1個投資人計算
不同組織形式下基金的合格投資人人數限制:(1)有限合伙企業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2)有限責任公司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3)《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了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則契約型私募基金的人數不超過200人。
實務中,在基金備案,涉及上市公司的IPO及并購重組的過程中都會進行合格投資者人數的計算。如果投資人是依法備案的基金,則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并計算投資者人數,而只記為1個合格投資人。所以不僅為了合規,也為了擴大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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