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
- 期貨交割日是什么意思?
- 關于期貨合約代碼和交割月份問題?
- IF、IH、IC1交割日是如何規定的?
- 商品期貨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幾號?
- 期貨交易的日期是什么意思?
- 期貨合約到期日是怎么算的?
- 股指期貨交割周什么意思?
- 什么叫交割合約?
期貨交割日是什么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后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并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后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后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后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擴展資料: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準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準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準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準倉單。 不能用于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準倉單,交易所按所占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并取得標準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后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
閩南網—什么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準與非標準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關于期貨合約代碼和交割月份問題?
你好,期貨合約包括期貨代碼以及期貨交割時間。
首先我國有三大期貨商品交易所,大商所、鄭商所以及上期所,其中大商所主要是農產品,大商所主要是化工品,上期所主要是金屬產品。期貨合約的代碼是由交易所規定的,比如甲醇是MA,聚丙烯是PP等,有些是商品的英文簡稱。
而交割時間首先是在期貨合約中標出來的,比如PP2105合約就是指聚丙烯2021年5月交割的合約,而具體的交割日期又是交易所規定的,有的是交割月第10個工作日,有的是交割月一段時間,不過都是按照工作日計算的。如果還是不太清楚,可以從手機版的文華財經上,右上角有個合約基本信息,里面有和產品具體的交割日期。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IF、IH、IC1交割日是如何規定的?
股指期貨的交割日,按中金所的規定是合約月份到第三個周五。比如六月合約的交割日是6月18日。首個交割日是5月合約的交割日。下一個是六月合約。 周五(2013年5月21日)是股指期貨1005合約的交割日,之前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市場不會出現交割日效應,從20日期現走勢趨近以及5月合約持倉持續縮減的情況看,這一判斷顯然有其合理性。 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后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商品期貨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幾號?
商品期貨品種不一樣,交割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商品期貨是在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一、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
1、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約定的最后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二、不同的品種是有差別的,有的品種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幾天,主要品種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銅、鋅、鋁、天然橡膠、鋼材、黃金。
(1)最后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連續五個工作日。2、燃油。
(1)最后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連續五個工作日。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后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4、大豆1號、大豆2號、豆粕、豆油。
(1)最后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分別為后(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5、L、玉米、PVC、棕櫚油。
(1)最后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分別為第二個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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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的日期是什么意思?
從字面意思來看就是期貨能交易的日子,有交易日自然就有休息日,一般國內期貨市場,一周時間有5個交易日,就是從周一到周五,遇到法定節假日就休市。
國內期貨的一個交易日跟自然日的區分有所不同,所以要了解清楚怎么樣才算期貨的一個交易日。
期貨合約到期日是怎么算的?
期貨合約到期時間算法如下: 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準備進行實物交割。
國際上的商品期貨,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后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后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國內的商品期貨,商品代碼中顯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約,就是10年5月為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號,但因為個人戶不可以進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后一個交易日就要平倉了。
股指期貨交割周什么意思?
交割日是指約定進行商品交割的最后日期。通俗來講:購買期貨就是投資者和投資者之間簽訂一個合約,該合約規定了交易的金額,數量,交割日就是指合約到期后,雙方要按照該產品進行現金結算。在我國股指期貨的交割日是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五,遇到節假日順延。
什么叫交割合約?
交割合約是指期貨合約的雙方同意在指定時間也就是交割日,按期貨的價格進行合約交割買賣。
永續合約是一種新型的合約,它是從傳統的期貨合約演變來的。但是相比于期貨合約,永續合約沒有到期或者結算日,它更像是一個保證金現貨市場。因此它的交易價格比較接近于標的參考指數價格。因為永續合約沒有交割日,所以它更加適合長期持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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